事情经过说明:时间是2008年8月6日早上,参加此次旅游团体900多人将乘飞翔船由香港前往澳门,由于人数众多,船期安排早上7:00-11:00之间所有团队前往澳门,所以按预定计划该团早上5:00就从酒店出发,到了香港码头后被告知台风已到香港区域飞翔船无法正常开船,只能暂时在码头休息等候通知(后得到气象消息,台风“北冕”将于当天早上5:40分登陆香港,香港当天挂起八号风球所有已到码头的团体均在等候通知。我(汪廷飞)在接到码头工作人员电话后,迅速前往码头了解情况,当我赶到码头时,码头上等候的人员已达到三四千人,香港媒体记者也在场拍摄了滞留人员场景。
我首先前往码头找到我司工作人员询问情况并叫他们安抚客人,告知八号风球下来就可以开船了(香港法律规定八号风球下了就可以开船),我赶紧找到香港工作人员前往码头售票厅,告知他们我们有将近一千人的团队被滞留在此,并已购好了贵司的船票,询误码他们有没有台风的应急处理方案?可是码头工作人员只是摇头无语,后又询问香港警察遇到这种情况香港政府有无应急处理方案?得到的仍是摇头无语,他们都不管,我们不可能不管,虽然台风是不可抗力因素!在这种情况下我打电话回公司告知公司的管理层,让他们共同想办法如何应对,中午12:00分我司考虑再三提出了三种解决方案供客人选择:
1、 客人愿意在码头继续等待的等八号风球一落马上前往澳门,澳门行程将延至第二天中餐后出关至珠海(原计划早餐后出关);
2、 不愿意等候的客人我司安排车辆送至深圳入住酒店(车费、酒店费用由我司承担);
3、 愿意停留香港的我司安排车辆送达香港目的地。
在我宣读完此三种方案时理解的客人已是非常开心,当时的时间还在中午12:30钟左右,为了保证计划的准确性,选择第二种方案回深圳入住酒店的需签名确认以便我司操作订车订房事宜(因为时间紧迫,当天的用车以及住房已是非常紧张)。结果,此三种方案均有团队选择,统计如下:
第一种方案共有120多人选择;
第二种方案共有700多人选择,其中包括此次投诉方淮南田家庵第三幼儿园,由领队徐芹、杨茜签名确认;
第三种方案共有80多人选择。
此次团队900多人,用房数达到了将近400间房,大型团体必须提前汇款,否则地接社不予接待,我司早在1个月前将房费及其它费用汇至澳门接待社叫他们早作安排,接待大型团体千万不能疏忽,澳门地接社在收到我们的款项后也及时作出安排,因为用房数量较大,酒店方同样要求提前付款,当天因为台风原因只有一小部分客人入住酒店,酒店大部分房间空置,澳门地接社与酒店交涉无效,酒店方不肯退款。同样按照《广东省出境旅游组团合同》中规定: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我社没有威逼任何人写自愿回深圳的申请,旅行社已不是暴利的行业更非狂妄的行业!大家可以问下他们回深圳的车费付了吗?回深圳住的酒店给钱了吗?虽然台风无情,但我社并没有置客人于不顾!在澳门地接社不能退款的情况下,回深圳的车费以及入住酒店的费用我司已经承担,选择回深圳的700多人大部分还是理解我们的,我们在短短的4个小时完成了700多人的接待计划,这中间的操作难度我司也不想再提,只能说我们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让客人在最快的时间安全回到深圳,并没有让客人在码头呆太长时间(码头当天第一班前往澳门的船是17:40分开的,请查当天记录,请淮南田家庵第三幼儿园原谅我们的不足,我们下次会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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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十一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