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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质监所:
 重庆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
题目:
 没有参加自费项目,导游不安排食宿 [2018/4/11]
问题:
 2018年3月29日——4月2日,我在重庆皇城旅行社报名参加内蒙古为期5日游(团费450元),地接旅行社为内蒙古恒宾国旅。30日上午我没有参加行程中的自费项目,也没有缴纳880元的保底消费,当天中午导游赵丹迟迟不为我们未缴纳保底消费的六个人安排午餐,直到两点半以后,我们同一个团的其他人都吃好了饭,我再三跟组团社联系后,三点钟才让餐馆端了点冷冰冰的剩菜给我们六位吃。晚上到了包头敕勒川国际大酒店,导游说当晚没有我们的房间,让我们要么交清保底消费880元,要么自己找住的地方。当晚我们就呆在旅游大巴车上挨饿挨冻,直到凌晨一点,经多次协商后,我们每人缴纳了200元,才给我们安排了房间。第二天下午在响沙湾景区,导游多次催促我再每人缴纳500元的补团费,我们拒缴,组团社跟地接社多次协商才没有让我们再交钱,才为我们安排了后来几天的食宿。对于这件事我们很气愤,明明都交了团费为啥到了旅游目的地还要多交钱?旅游过程中有保底消费的说法吗?对于30日不跟我们安排食宿的行为,让我们挨饿挨冻,性质很恶劣。希望相关部门对该旅行社进行调查严肃处理,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
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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