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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gs_pigs@126.com |
所在地质监所: |
桂林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
题目: |
桂林旅游遭遇陷阱 [2006/10/1] |
问题: |
前一段时间我们抱着极大的期待去桂林游玩,结果发现这里的旅游陷阱才是"甲天下"!!
1.制定霸王条款,随意压缩游览时间
本来合同上是两天的景点压缩成一天.如:在象鼻山公园只安排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有几个人赶不及,导游竟然让他们自己打的到下一个景点.
2.任意压缩时间,强制安排自费景点
合同上安排的是游阳朔的洋人街,结果我们顶着炎炎夏日排了半天的队伍自费坐电瓶车到停车场就算是游完了.由于空出大量时间,导游又向我们推荐遇龙河漂流和世外桃源两个自费项目,虽说是"自愿",但不参加者,就得下车等着!烈日炎炎之下,谁能受得了?
3.以欺骗的手段迫使游客消费
在游览冠岩景区(也是压缩时间后安排的自费项目)时,刚到停车场,导游就说到景区有多么多么远,要自费坐电瓶车,如果不坐来不及导游不管,而且收了我们的钱没有给我们任何的凭证,看来导游是和当地的黑电瓶车勾结的.另外冠岩的门票上没有明码标价,看来是想收多少收多少.
4.原先说好收我们正餐每顿十五元,可以自由退餐,到了我们要退的时候却只退十元.
5.最后一天合同上安排游览西山公园和虞山公园,可是却把我们扔在宾馆不闻不问,用手机打给导游,她知道是我们竟然不接,只好用公用电话,她接起来竟然说不清楚此事,后来又说我们不购物去了这两个公园也没有什么意思,所以干脆安排我们睡觉.
6.合同上原定赠送斯琴格日勒的光盘结果也没给我们
我们参加的是桂林运通国际旅行社组织的散客拼团.
总之,我们是带着对桂林山水美景的期盼乘兴而去,结果败兴而归!!和同行和其他团的游客交流,百分之百都有这样那样的不满,甚至发生冲突.希望有关部门大力整顿桂林的旅游市场秩序,还桂林山水甲天下的美誉!! |
答复: |
你好:
我是桂林市旅游投诉中心,你以上反映的情况。为便于查清事实,希望你能配合我们尽快提供相关的材料:1、书面将在桂林旅游的遭遇情况写详细,写明你的真实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参团旅行社及地接旅行社的名称;接待导游员的姓名;2、附上旅游合同复印件;3、在旅游过程中另行交费的发票、收款收据(复印件)。
特此感谢!
桂林市旅游投诉中心
二OO七年二月十二
附:地址:桂林市榕湖北路14号;邮编:541001;电话:0773——28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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