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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公告
   
2011年“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健康提示
发布日期:2011/9/30 来源:中国旅游城市旅游质监互动协作会议 点击次数:813次
    根据卫生部建议,全国假日办、国家旅游局发布了2011年“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健康提示:

  一、游客在出行前应提前了解旅行目的地近期流行的主要传染病,掌握其预防措施;在出境旅游前应关注世界卫生组织、我国外交部及目的国官方机构发布的旅行健康提示信息,必要时应提前接种相关疫苗。

  二、游客在旅行前夕或旅行期间出现健康异常,应及早就医、诊治,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或怀疑患传染性疾病时,应推迟、取消或及时中止旅行,防止和减少疾病传播,保护自身和他人健康。

  三、游客在旅行及聚餐时应切实注意饮食卫生,避免在卫生条件差的摊点就餐,慎食生食,特别注意勿食用未煮熟的菜豆及海产品,防止病从口入;要注意包装食品标签,不食用过期食品和没有标注效期的食品。

  四、游客在旅行期间应携带常用药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不与他人共用牙刷、毛巾等个人卫生用具。登革热、乙脑、西尼罗热等为蚊虫传播疾病,到此类疾病流行地区旅行,应做好蚊虫叮咬的防护。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自然疫源性疾病主要通过密切接触病死动物引起,应避免接触野生及病死动物。麻疹、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主要经由飞沫传播,应避免与病人近距离接触或者共处密闭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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