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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公告
   
关于做好旅游业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4 来源:中国旅游城市旅游质监互动协作会议 点击次数:831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为做好旅游行业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宣传报道工作,增强发展旅游业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现将有关宣传报道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旅游部门要结合宣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做好发展旅游业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旅游与文化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宣传报道的重点包括: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旅游发展对文化消费的促进作用、旅游发展促进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民族文化提升旅游业竞争力、红色旅游促进经济发展和脱贫致富等方面典型事例。

  二、国家旅游局近期将协调组织部分中央新闻媒体开设专门栏目,以旅游行业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集中报道发展旅游业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情况。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主管部门应整理汇总本地区发展旅游业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工作情况,选择一部分有代表性的典型事例上报国家旅游局(附表),并对报送的典型事例作简要文字说明。

  四、国家旅游局将在汇总各地上报情况的基础上,组织部分中央主要媒体(包括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结合“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分头赴基层采访报道旅游业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发展旅游业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情况。

  请各地旅游部门在2011年11月15日前将本地区旅游行业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宣传报道情况和发展旅游业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典型事例报送至国家旅游局综合协调司。

  联系单位:国家旅游局 综合协调司 新闻处
  联系电话:010-65201724、1731、1709
  联 系 人:武婧  尹霞  杨宏伟
  传    真:010-65201700
  电子信箱:xinwenchu@cnta.gov.cn

  附件:发展旅游业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典型事例推荐表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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