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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公告
   
赴泰国旅游有关问题的友情提示
发布日期:2012/2/14 来源:中国旅游城市旅游质监互动协作会议 点击次数:671次
    近期,驻泰国使馆接到不少中国公民反映在泰旅游期间出现的问题,涉及参团游、自助游和自驾游等形式,主要包括所住宾馆星级偏低、自费项目和购物环节偏多、语言沟通不畅、不熟悉当地交规以及发生交通事故等。

  为此,中国驻泰国大使馆提醒中国公民注意如下事项:

  一、如选择参团游,请向国内组团社核实行程中自费项目次数、费用等情况,避免选择明显低于市场合理价格区间的旅游产品,同时切记办妥有关保险。在泰期间注意遵守有关活动时间和地点安排,并保存领队等人员联系方式,避免意外走失。如与组团社就酒店、旅游项目及收费等问题产生纠纷,请理性维权,保留好证据回国通过行政、司法等途径解决。

  二、如选择自助游,请合理规划行程,提前预定酒店和交通并了解泰有关签证政策。办理手机国际漫游业务或在当地购置手机卡,保持与国内亲友沟通顺畅。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掌握一定泰语或英语词汇以便沟通。

  三、泰驾车为右舵靠左行驶,自驾游游客请提前熟悉当地交规,确保安全出行。

  四、中国公民在泰购物特别是购买贵重物品时,请货比三家,选择正规百货公司和商场并索要收据。泰政府和旅游局未指定任何商店为购物地点,不存在“政府指定”或“政府经营”情形。因鉴别宝石需专业仪器和知识,请采取谨慎态度,勿随意相信有关推介信息。

  如有需要,请联系中国驻泰国大使馆,电话:66-854833327,传真:66-02245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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