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游客!请您登陆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质监公告  
 热点资讯排行
免费旅游信息发… (7-19)
中国旅游联盟2… (9-20)
热烈祝贺中国旅… (6-19)
中国旅游联盟网… (7-19)
中国旅游诚信宣言 (7-21)
热烈祝贺中国旅… (1-14)
烟台市导游服务… (12-28)
热烈祝贺中国旅… (1-14)
2018年国际… (5-15)
2019中国旅… (4-22)
更多>>
 
  关键字:
质监公告
   
提醒:警惕旅游合同六大“陷阱”
发布日期:2012/3/16 来源:中国旅游城市旅游质监互动协作会议 点击次数:880次
    为实现质价相符的旅游目标,江西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日前发布维权提醒,游客在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应留意合同中可能出现的六大陷阱,以防中招。

  旅游部门提醒需警惕的六大陷阱分别是:参观、游览、娱乐项目要明确时间、主要内容和门票费是否含在团款中,不接受“远观”“远眺”某景点;住宿应注明饭店名称、标准或星级、价格,不接受“相当于三星”“准四星”“待评五星”等表述;旅游价格应尽可能细化,自费项目及价格必须在合同中标明且坚持自愿参加原则;违约责任中应明确游客与旅行社各自承担的责任及赔偿标准、纠纷处理方式、投诉机构等;签完合同后,需看清合同是否加盖旅行社公章,以确认合同真实有效;游客支付旅游费用后,应向旅行社索要发票和参团须知。

  同时,江西省旅游质监所还提醒,游客若感觉旅游权益受侵害,可采取多种方式维权:一是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闭
本站部分图文内容取自互联网。您若发现有侵犯您著作权行为,请及时告知,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侵权作品、停止继续传播。
版权所有©中国旅游联盟网, Copyright 2006-2008 
电话:4000161890 传真:4007085198转6813888(全国免长途) 联系管理员:web@cnta.net
地址:烟台市芝罘岛东路35号 QQ:156994168 MSN:dfcy@hotmail.com 备案编号:鲁ICP备050228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