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国家旅游局主要职能
(一) 统筹协调旅游业发展,制定发展政策、规划和标准,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并监督实施,指导地方旅游工作。 (二) 制定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国家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指导我国驻外旅游办事机构的工作。 (三) 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四) 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五) 推动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与国际旅游组织合作的相关事务。制定出国旅游和边境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审批外国在我国境内设立的旅游机构,审查外商投资旅行社市场准入资格,依法审批经营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审批出国(境)旅游、边境旅游。承担特种旅游的相关工作。 (六)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赴港澳台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按规定承担大陆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有关事务,依法审批港澳台在内地设立的旅游机构,审查港澳台投资旅行社市场准入资格。 (七) 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并指导实施。 (八)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国家旅游局部门预算包括:国家旅游局机关、19个驻外旅游办事机构(简称驻外机构)预算,国家旅游局机关服务中心、国家旅游局信息中心、中国旅游研究院等3个所属事业单位预算,及中国旅游协会预算(社会团体,按规定只有财政性资金列入部门预算)。
三、 国家旅游局2012年部门预算表
2012年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2012年公共预算收入表

2012年公共预算支出表

2012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201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四、 国家旅游局201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国家旅游局2012年公共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国家旅游局2012年收支总预算26508.42万元,比2011年增加735.5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旅游发展基金科目进行改革,将原有的“旅游事业补助经费”、“行业规划”两个科目调至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相应增加1500万元(同时减少发展基金预算);二是2011年举办了在华国际会议“亚太旅游协会成立60周年庆典暨年会”,2012年不再安排,财政拨款预算相应减少500万元;三是基建项目增加300万元;四是所属事业单位根据业务开展情况预估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增加541万元;五是预计动用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继续使用的资金减少1264万元。
(二) 关于国家旅游局2012年公共预算收入情况的说明
国家旅游局2012年公共预算收入26508.4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922.15万元,占11.02%;财政拨款收入20977.82万元,占79.14%;事业收入1573.3万元,占5.9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5.6万元,占0.10%;其他收入992.5万元,占3.7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7.05万元,占0.06%。
(三) 关于国家旅游局2012年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国家旅游局2012年公共预算支出2650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21.59万元,占44.22%;项目支出14664.83万元,占55.3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9万元,占0.03%;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113万元,占0.43%。
(四) 关于国家旅游局2012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1. 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
2012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外交(类)支出占1.9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占5.9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占90.4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占1.66%。
2. 财政拨款预算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国家旅游局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20977.82万元,比201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1283.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外交(类)国际组织(款)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14万元,比201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4万元,减少1%。主要原因:根据外汇汇率变化情况调减预算。 (2) 外交(类)对外合作与交流(款)2012年未安排财政拨款,比201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50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2011年举办了在华国际会议“亚太旅游协会成立60周年庆典暨年会”,2012年不再安排。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242.5万元,比201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212.42万元,减少14.6%。主要原因:2011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补发了以前年度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支出,2012年不再安排。 ①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102.06万元,比201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570.06万元,增长107.2%。主要原因:财政调整预算科目,将上年列在“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支出调整列入本科目。 ②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40.44万元,比201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46.44万元,增长49.4%。主要原因同上。 ③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2年未安排财政拨款,比201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828.92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一是财政调整预算科目,将上年列在本科目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支出调整列入“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科目;二是2011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补发了以前年度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支出,2012年不再安排。 (4) 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2012年未安排财政拨款,比201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15.93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2011年按规定拨付了困难企业北戴河金山宾馆的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2012年暂未安排。本科目中只包括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 (5)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8973.32万元,比201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2013.04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一是旅游发展基金科目进行改革,将原有的“旅游事业补助经费”、“行业规划”两个科目调至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相应增加1500万元(同时减少发展基金预算);二是基建项目增加300万元;三是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提高,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205.1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48万元,比201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3万元,增长0.9%。主要原因:2012年符合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应发放提租补贴的职工人数增加,财政拨款预算相应增加。 ① 住房公积金(项)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30万元,比201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30万元,减少11.5%。主要原因:2012年预计动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安排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财政拨款预算相应减少。 ② 提租补贴(项)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8万元,比201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3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2012年符合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应发放提租补贴的职工人数增加,财政拨款预算相应增加。 ③购房补贴(项)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0万元,比201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30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2012年符合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应发放购房补贴的职工人数增加,财政拨款预算相应增加。
五、2012年旅游发展基金支出20500万元
旅游发展基金是我国为促进旅游业发展,从乘坐国际和地区航班出境旅客缴纳的机场管理建设费中提取的中央级政府性基金。按照旅游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基金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财政部根据旅游工作需要和基金收入情况安排支出。
2012年旅游发展基金支出20500万元,比2011年增加50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旅游发展基金科目进行改革,将原有的“旅游事业补助经费”、“行业规划”两个科目调至公共预算,旅游发展基金预算相应减少2000万元;二是为落实中俄元首关于两国互办“旅游年”的决定,中俄两国定于2012年在中国举办“俄罗斯旅游年”,旅游发展基金预算相应增加2500万元。
当年支出全部用于旅游宣传推广工作,其中:19个驻外机构宣传费5500万元,境外旅游宣传推广5090万元,境内旅游宣传推广5160万元,境外旅行商记者团接待550万元,旅游宣传品制作1700万元,中俄旅游年2500万元。
六、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 外交(类)国际组织(款):指国家旅游局以我国政府或国家旅游局名义参加国际组织,向国际组织的认捐支出以及按国际组织章程或协定规定缴纳的会费。 (八) 外交(类)对外合作与交流(款):指国家旅游局在我国召开国际会议的支出。 (九)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国家旅游局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及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机构支出。 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国家旅游局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2.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指国家旅游局用于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支出。 (十)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指国家旅游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旅游管理工作的支出。主要包括局机关、驻外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人员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及旅游规划编制、教育培训、行业管理、政策法规和课题研究等旅游业管理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一)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国家旅游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 提租补贴:指1999年按照《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提高房租增发补贴的通知》(国管房改字[1999]267号)规定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人均标准90元/月。 3. 购房补贴: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之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十二)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 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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