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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公告
   
2012旅游服务警示第5号:向不文明行为说“不”
发布日期:2012/5/7 来源:中国旅游城市旅游质监互动协作会议 点击次数:758次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开放后,陆客赴台人次屡创新高,今年3月更是首次超越台胞赴陆,达到25万多人次。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促进了两岸文化交流,增进了民众相互了解,但同时也有一些不文明的行为日益突显:在台东县“水往上流”风景区,几十株皇冠龙舌兰的叶片成了游客的留言板,被刻写了“河南省王刚”、“南京小素到此一游”、“青山白云好风光”等字句。虽然园区竖立“不得践踏草皮”、“不得攀折花木”警示牌,但游客视而不见,任意闯进铺草皮的花木区,攀折花木或刻字。在新北市野柳地质公园,不断有大陆游客轮流爬上易损坏的蕈状岩拍照,或者不顾禁令吞云吐雾,乱丢烟蒂。

  为倡导文明旅游,加强旅游团队管理,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特向广大游客提出如下警示:

  第一,旅游者应当成为文明的使者,言语举止代表的不仅仅是个体的形象,而是一个团队,甚至大陆游客的整体形象。出门在外,应当规范个人行为,举止文明,言语得体,使文明旅游成为自觉行为。
  第二,组团社应当认真开好行前说明会,向旅游者介绍旅游目的地的基本情况、相关规定、风俗习惯、文明旅游的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第三,领队对旅游者不文明的言行举止,应予以提醒和劝阻,如遇特殊问题,应及时向组团社报告。旅游者应当尊重、遵守旅游目的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服从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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