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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公告
   
强化旅游市场执法 不断提升旅游品质——重庆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执法检查周活动
发布日期:2012/5/14 来源:重庆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 点击次数:1490次

强化旅游市场执法  不断提升旅游品质
——重庆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执法检查周活动

重庆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执法检查周活动

重庆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执法检查周活动

重庆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执法检查周活动

重庆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执法检查周活动

    根据重庆市旅游局《重庆市旅游市场秩序执法检查周活动工作方案》(渝旅办〔2012〕47号)的总体部署和全市旅游监管工作会议统一安排,由重庆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牵头,在全市组织开展今年第一次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周活动。全市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积极行动、严格排查,较好的完成了此次任务。
    一、高度重视、精心筹划
    我队高度重视此次执法周工作,组织召开协调会,及时传达学习《重庆市旅游市场秩序执法检查周活动工作方案》(渝旅办〔2012〕47号)和全市旅游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明确执法周工作的检查范围、重点内容及组织方式,要求各区县旅游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与工商、公安、物价、商务、质监等部门的合作,开展联合检查。同时,由我队牵头,市旅游局相关处室配合,并从部分区县抽调旅游执法人员组成督察小组,分三组对渝东北、渝东南、渝西片区及部分主城区开展现场监督检查,以确保此次旅游市场执法周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严密组织、落实到位
    此次执法周专项活动,全市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预定检查计划,积极行动、严格排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085人次;出动检查车332台次;检查旅行社365家;检查景区127家;检查导游490人次;检查饭店197家、车船公司26家、旅游演艺场所2个;查处违规旅行社及相关旅游企业28家,下责令整改通知书26份,对违规较严重的两家旅行社分别给予罚款3000元和1000元的行政处罚,对1家酒店取消星级,责令1家购物店明码标价,同时对1家景区因手续不齐全,取消其攀岩项目。为强化此次执法周活动的效果,各区县还积极与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进行联动,共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75次,参与联合执法单位190个,完成了规定的检查任务。
    三、深入细查、督促指导
    从本次检查的情况来看,我市旅游市场秩序总体良好。各受检旅行社和旅游服务网点在委托代理、宣传招徕、旅游合同的签订和使用、旅行社内设部门及旅行社经营服务网点管理等方面,较往年更加规范;各A级景区收费规范,基本杜绝了封建迷信欺骗或诱导游客消费的问题发生;绝大多数导游在带团过程中佩戴证件齐全,讲解内容丰富,执业行为规范。未发现无资质发布旅游服务广告、变相强迫消费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较严重违规行为。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通过检查发现部分旅行社存在旅游合同内容填写不规范,服务网点备案和变更不及时,团队档案管理不规范、团队档案资料不齐全等问题,少数旅行社向旅游消费者提供的旅游行程表中涉及住宿标准、交通工具标准、餐饮标准、自费项目费用及游览时间、购物次数、购物时间及购物场所名称等内容约定不够清晰。同时,部分景区安全标牌标识、消防器材老旧,更换不及时,公共厕所卫生环境维护较差,存在设施、设备破损,保养不到位的现象。
    针对以上问题,全市各级旅游质监执法部门及时进行了现场指导,对少数违规企业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对个别严重违规的企业实施了罚款、停业、取消星级等行政处罚,有力地规范了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提升了旅游品质。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对查出问题的企业及时跟进指导和督促整改。对在此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巩固成果。
    二是继续坚持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积极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执法联动,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并努力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进一步加强日常执法力度。坚持日常执法工作,不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切实维护旅游经营者、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合法权益。
    四是积极深入一线企业做好服务。积极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依法经营的意识与能力。同时定期安排人员深入企业,为他们答疑解惑,积极为基层和企业解决困难,抓好预防工作。
    五是对严重违规案件加大处罚力度。按照局领导指示要求,对性质恶劣、严重扰乱市场、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并向社会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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