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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公告
   
【每日案例播报-恢月说法】单房差费用承担分析
发布日期:2015/8/11 来源:b12301 点击次数:889次
     一、案例简介

  旅游者到旅行社报名参团,支付了部分款项作为订金。在形程前到旅行社交全额团款时,旅行社要求该旅游者在团款之外再交纳单房差,因为在团队人数的原因,他需要住单间,因此要补足房差。旅游者不希望补足单房差,只要和其他旅游者一样住标准间即可。双方僵持不下,请旅游主管部门主持公道。

  二、法律规定

      1、《旅游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包价旅游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2、《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三、案例分析

  1、单房差纠纷的由来。通常情况下,旅行社组团旅游,为旅游者提供的客房均为标准间,即一个客房由夫妻或者两位同性别旅游者入住,旅游团队组织的过程中,可能出现单男、单女或者单男和单女,单男和单女必须各自独立住宿,对于旅行社而言就增加订房的费用。这就是所谓的单房差产生的原因。

  2、旅行社是否可以向单男或者单女旅游者收取单房差,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给出了相应的规定:第一,旅行社任何收费必须事先告知。旅行社在收取旅游费用前,必须告知旅游者所有的收费事项。第二,旅行社向旅游者收费,必须明码标价。第三,旅游者的行为给旅行社增加了经营成本,必须由旅游者来承担。

  3、单房差收取的依据是旅游者得到了更多的权利。按照通常的做法,旅游者必须两人住一间,旅游者的住宿休息的基本权利当然可以得到保障,但假如旅游者享受了单间客房服务,旅游者的住宿权利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旅游者理应支付更多的服务费用。当然,旅游者也可以要求住宿标准间,不需要单独住宿单间。客观地说,旅游者的要求并不过分,但既然必须有人住单间,接收服务的旅游者就必须支付单房差。

  4、旅行社是否可以向旅游者收取单房差,不能一概而论,而是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第一,如果旅游者转让旅游权利,造成出现单男或者单女,由转让权利的旅游者或者接受转让的旅游者来承担单房差。因为旅游者的权利转让增加了旅游服务费用的增加,这些费用的增加和旅游权利的转让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第二,如果旅游者来报名时,旅行社已经明确告知旅游者,假如出现单房差,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这样的事先约定,符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因为旅行社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且旅游者原因继续参团,以实际行动表明接收旅行社的安排。

  第三、如果旅行社没有事先明确告知有关单房差事宜,在旅游者交纳旅游团款时,要求旅游者交纳单房差。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旅行社没有事先告知单房差,且旅行社凭专业经验事先就已经知道可能产生单房差,即使真的产生了单房差,应当被视为是旅行社的经营风险,旅游者没有承担单房差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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