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游客!请您登陆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质监公告  
 热点资讯排行
免费旅游信息发… (7-19)
中国旅游联盟2… (9-20)
热烈祝贺中国旅… (6-19)
中国旅游联盟网… (7-19)
中国旅游诚信宣言 (7-21)
热烈祝贺中国旅… (1-14)
烟台市导游服务… (12-28)
热烈祝贺中国旅… (1-14)
2018年国际… (5-15)
2019中国旅… (4-22)
更多>>
 
  关键字:
质监公告
   
【每日案例播报-恢月说法】“中国游客大闹曼谷机场”现象法律分析
发布日期:2015/9/11 来源:b12301 点击次数:1268次

一、案例简介

这几天,题为“中国游客大闹曼谷机场”的视频出现在网络上,引起了网友广泛热议。视频中一些游客在泰国抗议,并高唱国歌,起因是航班延误。据视频发布者介绍,本月四号,原定下午5:50由曼谷飞往重庆的航班,被告知不能按时起飞,具体原因据说是来机遇暴雨不能按时到达,先说晚点三小时,后又说飞机需要检修,确定为凌晨三点登机。约260名中国旅行团游客发生分歧,一部分愿意到酒店休息等登机,一部分则要讨说法,要机场方面答应三个条件,机场公开道歉、乘坐波音747返程、赔偿1000元人民币。飞机延误近11个半小时后抵达重庆,仍有三十多名游客未随机返程,继续滞留在泰国。

  二、法律规定

1、《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2、《旅游法》第十三条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三、案例分析

这又是一起游客维权不理性,举止不文明、人为扩大损失的典型案例。不论是在出境旅游还是在境内旅游中,类似的案例不时出现,每一次经过网络的传播,都会引起社会的关注。本文就此类事件的法律关系及其责任承担作一简要分析。

1、航班延误原因不同,法律责任也不同。造成航班延误,虽然原因多种多样,但大致可以将原因归纳为以下两大类:

(1)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由于旅游目的地的天气等原因,航班无法正常起飞,延误了游客的行程。或者是由于天气等原因,造成航班无法按时抵达,也自然会造成原定航班无法正常起飞,延误了游客的行程。在这些情况下,航空公司、旅行社、游客都没有过错,都不需要为此承担责任,所有的损害都应当由合同当事人自己承担。换一句大实话,就是要怪就怪老天爷,自认倒霉,所有当事人都无法得到赔偿,因为不可抗力是天然的免责条件。

(2)人为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人为原因包括航班的机械故障、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航班延误甚至取消,游客的权益也会受到损害。在这种情况下,要视具体不同的原因,由航空公司或者旅行社来承担责任。

2、航班性质不同,责任承担主体不同。从旅行社的经营模式看,作为旅游服务供应商的航空公司,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航空公司可以是公共交通,也可以是非公共交通。如果航班是航空公司安排的,对所有不特定的市民、游客都开放,就属于公共交通的性质。如果航班是旅行社向航空公司或者包机公司租赁或者切位的,由于包机不向社会不特定的公众开放,只为旅行社组织的游客开放,属于非公共交通的性质。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旅游服务中,除了不可抗力的影响之外,公共交通和非公共交通造成航班延误或者取消责任承担的主体不同。

(1)公共交通造成延误责任承担主体。按照《旅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据此可以得出结论,如果航班属于公共交通,由于航班造成的延误,承担责任的主体是航空公司,旅行社的义务就是协助游客向航空公司索赔。

(2)非公共交通造成延误责任承担主体。包机作为非公共交通,如果人为因素导致的延误,作为组织游客参加旅游的旅行社,应当为包机的延误承担全部责任,包机延误给游客造成的损失,由旅行社来承担,旅行社是包机延误的责任承担主体。

3、游客拒绝登机的行为,不仅仅是不文明的行为,更是违法行为。不论航班是公共交通,还是非公共交通,如果出现不可抗力或者人为因素导致的航班延误,即使航空公司违约在先,但并不能成为游客拒绝登机、滞留机场的理由。游客正确的做法,必须首先登机,协助旅行社、航空公司完成旅游行程。行程结束后,和旅行社或者航空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滞留期间及其返程费用应当由游客自己承担。由于航班延误,游客被长时间在机场逗留,任何人遇到都不会开心,的确令人同情,也容易导致游客上火,但这不能成为游客拒绝登机,滞留在旅游目的地的正当理由。游客以旅行社或者服务供应商违约、且赔偿要求的愿望没有达成为由,拒绝登机,更不可取,因为拒绝登机既是不文明行为,也是违法行为,还是人为扩大损失,游客应当就此承担责任。游客拒绝登机的直接后果,就是造成了滞留他乡尴尬局面。旅行社应当特别注意的是,尽管游客滞留旅行社目的地有错,但旅行社的服务仍然必须继续,旅行社应当为滞留游客提供服务,妥善安排游客食宿和购买机票等事宜,但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都应当由游客自己承担。航班延误给游客造成的损失,是另一个法律关系,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解决,不能混为一谈。

5、杜绝类似滞留事件不断发生的建议。旅游服务中出现的游客滞留不归现象,原因固然很复杂,诸如旅游大环境、游客个人素养、旅游企业的诚信经营等,都可以导致这样的结局。对于游客的普法和引导十分重要,对于旅游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十分重要,但政府部门的不迁就,法院严格依法判案,不能息事宁人,不让游客在此类滞留事件中免除损失,甚至是得利,坚决要求游客承担滞留增加的所有费用,以真实生动的案例告诉游客,外出旅游必须遵守法律、遵守规矩,否则就会得不偿失。

关闭
本站部分图文内容取自互联网。您若发现有侵犯您著作权行为,请及时告知,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侵权作品、停止继续传播。
版权所有©中国旅游联盟网, Copyright 2006-2008 
电话:4000161890 传真:4007085198转6813888(全国免长途) 联系管理员:web@cnta.net
地址:烟台市芝罘岛东路35号 QQ:156994168 MSN:dfcy@hotmail.com 备案编号:鲁ICP备050228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