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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认定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发布日期:2018/5/17 来源:中国文化报 点击次数:608次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推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以下简称“国家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发展,经各地申报、专家组初评、社会公示、评审委员会审议等程序,文化和旅游部近日确定并公布了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共1082人。

    目前国务院公布了4批1372个国家级代表性项目,包含3154个子项,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主要关注3个方面:一是国务院新公布的第四批国家级代表性项目;二是前三批中无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三是现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的项目。

    在此次入选的1082人中,80岁以上的有107人、40岁以下的有7人,平均年龄为63岁;属于少数民族的有339人,占比31%;各省区市新入选传承人中,浙江省最多,有74人。

    在这次评审工作中,文化和旅游部建立了专家组初评、评审委员会审议和社会公示等工作制度,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在专家组确定推荐名单后,评审委员会将推荐名单向社会进行了为期20天的公示,并严谨细致地核实了反馈意见,最终形成了第五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入选名单。

    认定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目的是保护重要知识和技艺的传承骨干,鼓励其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开展传习活动,带动传承人群提高传承实践水平。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后,文化和旅游部将与有关省区市文化厅局一起,秉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进一步加大对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支持力度,完善代表性传承人履行传承义务情况考评和动态管理机制,营造良好传承环境,推动传承实践活跃开展,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与现实生活相融合,在当代社会焕发新的活力,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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