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以上率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讲党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5月22日上午,三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罗振青以“关于推进三明乡村旅游发展的调查与思考”为题为委全体干部上专题党课。
自2013年启动三明乡村旅游工作以来,全市共完成100个省级乡村旅游特色村创建,占全省创建总数近四分之一,成功申报省级乡村旅游扶贫村122个,占全省比例近三分之一;五年共争取乡村旅游休闲集镇、特色村、乡村扶贫资金等各类资金扶持近3000万元;在全省率先推出“三明市绿野乡居”民宿标准,培育出永安青水乡、大田桃源镇、泰宁梅口乡、尤溪桂峰村、永安霞鹤村、建宁修竹村等一批独具地域特色的乡村旅游精品项目。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三明在乡村旅游发展进程中仍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如乡村旅游接待人次总量不足、系统规划不到位、配套设施不够完善等,罗振青副主任结合下一阶段乡村旅游工作部署,提出具体对策建议。
一是注重规划引领。根据各县(市、区)不同地域资源特色进行整体统一布局、规划和引导,设计不同类型、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产品,促进各区域之间互补性,防止出现乡村旅游项目雷同而导致的重复、恶性竞争。二是突出生态优势。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使乡村旅游在当地生态环境容量、居民日常生活环境容量、农业生产容量可承载范围内可持续发展。三是体现个性特色。强调以特色吸引游客,围绕游客对“新、奇、美、乐”个性心理需求,重点设计开发接待服务型、农事参与型、休闲度假型、文化参与型等乡村特色旅游产品,并注重培育地域个性特色,做到以点带面。四是彰显文化特色。充分发挥三明闽人源、闽学源、闽江源、客家源、长征源等地域文化资源优势,立足田园风光、民俗村情、乡土文化、农副产品等基本要素,注重挖掘乡村特色饮食、服饰、农耕文化、地方戏曲、手工艺制作等并进行设计包装,形成能够彰显地域文化特色的乡村特色旅游产品。五是要配套营销政策。建立市、县、乡、村、旅游企业联合营销机制,通过整合营销、联合投放、宣传补助等方式,策划编排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综合运用各类宣传营销平台、旅游节庆赛事、智慧招商平台等,引导广大个体经营者组成联合体“抱团”创市场,提升三明乡村旅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罗振青副主任撰写的《关于推进三明乡村旅游发展的调查与思考》调研文章,在中共三明市委党校成果交流中获优秀调研报告荣誉,广大党员干部听后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深受启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