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前出台《关于发挥价格职能作用推动全域精品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继续推进整合当地旅游资源,适时适度降低部分景区偏高门票价格,深化门票价格改革,推动旅游业加快由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小众旅游向大众旅游、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型升级。
《意见》提出主要目标任务,即到今年9月底前,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取得明显成效;到2018年,旅游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到2020年,科学、规范、透明的旅游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健全,推动全域精品旅游发展的作用明显增强。
与此同时,为增强旅游价格市场化程度,《意见》提出将利用世界自然遗产、文化遗产以及重要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珍贵文物收藏单位等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服务价格,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他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交通服务价格,明确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确定价格水平。
完善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通过坚持公益导向,逐步实现公共资源全民共享、景区服务费用游客分担为门票价格改革方向,对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按照补偿合理运营成本、保持收支总体平衡的原则,完善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门票定价成本严格限定在景区游览区域范围内维持景区正常运营所需的合理支出,从根本上控制景区门票价格上涨。同时,清理规范有关部门、景区不合理收支行为,相应降低偏高的门票价格,促进国有景区逐步回归公益属性。具体工作中,要求山东省各市、县制定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方案,成熟一批、实施一批。
将推行景点联票制度,加大票价优惠幅度,同时推行一票多次多日使用制,延长旅客逗留时间,推动旅游资源整合,做长旅游产业链条,加快引导“全域游”“深度游”格局形成。
山东省物价局还将编制山东旅游价格指数,并深入进行解读、分析、预测,为游客提供全面、细致、直观的旅游价格信息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