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教育厅、省旅游局、省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浙江要用5年左右时间,创建全国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营地2个以上、全国基地20个以上。遴选公布省级营地10个以上、省级基地100个以上。各地要围绕“红色之旅”“生态之旅”“文化之旅”“活力之旅”主题,精心筛选打造3-5条面向本区域的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
《意见》强调,中小学各学段研学旅行一般安排在小学四五六年级、初中一二年级、高中一二年级。一般情况下,学校每学年组织安排1至2次研学旅行活动,每学年合计安排研学旅行活动小学3至4天、初中4至6天、高中6至8天。所需费用,一般由学生家庭承担。
《意见》提出,2018年,各县(市、区)要分别确定小学、初中、高中各1所以上学校先行试点推进研学旅游。经各地申报,确定湖州市及其5个县(市、区)、杭州上城区、宁波鄞州区、温州鹿城区和龙湾区、嘉兴秀洲区、台州天台县和仙居县等为全省整体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试点市县。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省所有市、县(市、区)铺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