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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旅游业综合贡献持续提升
发布日期:2018/8/17 来源:陕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点击次数:621次

  为了准确衡量旅游业对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贡献,建立健全适应全域旅游发展的旅游统计方法体系,近期,陕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会同西安财经学院统计研究院,按照《旅游统计调查制度(2017版)》相应口径,对2017年陕西省旅游业增加值和综合贡献率进行了专题调研与分析核算,研究结果经由西安交通大学、长安大学、西安财经学院、西安翻译学院等大专院校相关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审组评审通过。分析结果显示,陕西省旅游业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进一步提升。

  一、陕西省旅游业对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

  研究结果显示,2017年我省旅游业继续呈现快速发展的势头。2017年旅游业直接增加值(旅游业对地区生产总值的直接贡献)达到1842.08亿元,比上年增加287.45亿元,同比增长10.02%,高于同期地区生产总值增长2.02百分点;旅游业直接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旅游业对地区生产总值的直接贡献率)达8.41%,比上年提高0.30个百分点;旅游业综合增加值(旅游业对地区生产总值的综合贡献)达到3389.55亿元,比上年增加485.85亿元,同比增长8.39%,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0.39个百分点,旅游业综合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旅游业对地区生产总值的综合贡献率)达到15.48%,比上年提高了0.26个百分点。

  陕西省旅游业发展直接拉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0.75个百分点,比上年提高0.18个百分点;综合拉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7个百分点,比上年提高0.02个百分点。

  二、陕西省旅游业对全社会就业的贡献

  2017旅游业直接就业人数达到279.47万人,比上年净增加28.09万人,同比增长11.17%,旅游直接就业占全社会就业总数的比重(旅游对全省就业的直接贡献率)为12.33%,比上年提高0.59个百分点,直接拉动全社会就业增长1.31个百分点;旅游业通过行业间间接作用,带动全社会实现综合就业472.6万人,净增54.22万人,旅游综合就业占全社会就业总数的比重(旅游对全省就业的综合贡献率)为20.85%,比上年提高2.62个百分点,综合拉动全社会就业增长3.84个百分点。

  三、陕西省旅游业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贡献

  2017年旅游业实现直接投资2675.59亿元,比上年增加341.79亿元,同比增长14.65%,高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0.27个百分点,旅游业直接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旅游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直接贡献率)为11.23%,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直接拉动全社会投资增长1.64个百分点;旅游业通过行业间间接作用,综合带动全社会实现投资5542.30亿元,净增1710.23亿元,同比增长44.23%,旅游业综合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旅游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综合贡献率)达到23.27%,综合拉动全社会投资增长8.21个百分点。

  四、陕西省旅游业对全省综合税收的贡献

  2017年我省旅游业直接实现各项税收283.17亿元,比上年增加64.17亿元,同比增长29.3%,旅游业直接实现的税收占全社会税收总额的比重(旅游对全省税收的直接贡献率)为9.27%,比上年提高0.14个百分点,旅游业直接拉动地区税收增长2.67个百分点;旅游业通过行业间间接作用,综合带动全社会实现各项税收494.4亿元,净增111.0亿元,同比增长28.95%,旅游实现的综合税收占税收总额的比重(旅游对全省税收的综合贡献率)16.18%,比上年提高0.21个百分点。

  五、陕西省旅游业对相关行业的带动作用

  2017年旅游业对第一、三产业的贡献都有所提高。其中,第一产业增加之中旅游增加值占比为7.73%,比上年提高了1.4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之中旅游增加值占比18.43%,比上年提高0.52个百分点。

  从相关行业看,旅游业对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运输仓储业、其它第三产业的贡献最显著,各行业增加值中旅游增加值占比(旅游直接贡献率)分别为82.41%、26.91%、21.84%和11.29%。

  六、陕西省旅游业对农民增收的贡献

  2017年因旅游而获益的农村人口占农村人口的比重达30.14%,比上年提高0.16个百分点,在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农村人口显著减少的背景下,受益人口比上年减少10.92万人;旅游收入在受益农户家庭可支配收入中占45.43%,受益农户比未受益农户人均增收1826.82元,受益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比未受益农户平均高18.81%;旅游收入在农村居民全部可支配收入中的比重达15.40%。

  农户因旅游而获得的收入中,农家乐收入占46.88%,出售农副产品占21.29%,民俗表演占4.85%,提供旅游服务占17.83%,其他与旅游相关的收入占9.15%。与上年相比,农户来源于旅游服务的收入提高较大,来自其他收入的比重相对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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