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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系统多举措做好“双节”期间旅游安全、旅游服务
发布日期:2018/9/21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点击次数:735次

  19日下午,自治区旅发委召开全区旅游系统电视电话会议,就做好双节假日旅游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自治区旅发委全体干部、重点旅行社、旅游景区及旅游协会在自治区旅发委主会场参会,各地州市旅游局、重点景区及相关旅游企业在各地分会场参会。会中对伊犁州、阿勒泰地区、昌吉地区、喀什地区和吐鲁番市旅游局进行现场视频调度,问询各地假日旅游准备情况。

  提高认识,强化责任,确保假日旅游安全

  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书记侯汉敏说,随着新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的"红利"不断释放,预计中秋节、国庆节"双节"期间旅游人数,特别是全域旅游推行下的团队游、乡村游、自驾游、自助游等将继续增长,交通、住宿、景区等方面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旅游安全事件发生尤为重要。

  “双节”期间,新疆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业将抓好节日期间旅游景区的防汛安全工作、配合各地、各部门做好防震减灾工作,还将重点做好全区旅游企业租赁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认真督促、检查旅游企业车辆使用情况;委派的导游在行车期间,将加强对驾驶员的监督,发现安全隐患时要立即通知旅行社或旅游汽车营运企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各景区要加强路况的检查和维护,增加重点路段和道口的警示标志,确保不发生涉旅交通事故。一旦发生旅游交通事故,各旅游企业要在第一时间向辖区旅游主管部门报告,各旅游主管部门要及时会同交警、运营、安监等部门进行联合查验,并妥善处理好事故善后工作。

  突出重点,规范服务,加强假日旅游市场监管

  节前及节日期间,自治区旅发委将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加强对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游集散地、旅游餐饮场所以及旅游包车、租车等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增强保障能力,并协调相关部门切实做好灾害天气、防汛安全及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完善相关预案,同时指导各景区采取等多种方式调控游客流量,切实保障游览秩序和安全。

  在确保旅游安全的同时,自治区旅发委还将加强假日旅游市场监管,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将加大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和旅游市场秩序规范联合执法力度,协调配合公安、交通、工商、食品安全、质监等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检查,重点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健全旅游管理体制机制、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等情况;严查假冒伪劣、恶性竞争、虚假广告、不按合同履行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旅游市场环境。各地、各旅游企业也将积极开展和推进诚信旅游活动,提高行业自律意识,规范旅游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精心维护新疆旅游服务形象。各级旅游质监部门要及时有效处理游客投诉,利用12301等旅游投诉平台,并鼓励广大游客积极提供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妥善做好投诉问题的处理处置。

  加大宣传,科学宣传,加强假日信息服务

  自治区旅发委以及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业还将加强假日旅游产品供给,丰富旅游产品。“各地将围绕‘新疆是个好地方’研究制定本地宣传方案,加大宣传,积极协调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发布假日旅游交通、天气、安全提示和旅游市场信息,服务广大群众,营造良好旅游氛围,充分展示新疆和谐稳定局面,推动旅游兴疆战略的实施。”

  尽早部署,压实工作,抓紧启动节日旅游工作机制

  自治区旅发委要求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业要及时启动假日旅游工作机制,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地旅游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当前旅游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做好“双节”假日旅游工作的具体措施,持续不间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行为。要持续规范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主动查处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净化旅游消费环境,确保假日旅游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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