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游客!请您登陆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新闻  
 热点资讯排行
免费旅游信息发… (7-19)
中国旅游联盟2… (9-20)
热烈祝贺中国旅… (6-19)
中国旅游联盟网… (7-19)
中国旅游诚信宣言 (7-21)
烟台市导游服务… (12-28)
热烈祝贺中国旅… (1-14)
热烈祝贺中国旅… (1-14)
第五届全国旅游… (12-26)
第十七届全国旅… (10-31)
更多>>
 
  关键字:
行业新闻
   
大庆市加强冬季旅游价格行为监管
发布日期:2018/11/16 来源: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点击次数:653次

  随着气温的骤降,大庆市迎来冬季旅游季。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发展全域旅游建设旅游强省”的部署及省物价部门下发的《切实贯彻落实旅游新规进一步加强冬季旅游价格行为监管的通知》要求,大庆市将进一步加强冬季旅游价格行为监管,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维护旅游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全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把深入开展冬季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摆上突出位置,严厉查处景区、宾馆、餐饮、购物店等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串通涨价、价格垄断等问题。持续抓好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整治工作,打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我市冰雪旅游良好形象。

  同时,大庆市物价部门会充分发挥12358咨询服务热线功能,通过对新规定和新规则的政策解读,帮助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真正了解和理解新规定,引导旅游经营者落实好新规定。

  近期,大庆市还将召开旅游市场相关经营企业及行业协会提醒告诫会,重点对《黑龙江省旅游业明码标价规定(试行)》《黑龙江省旅游价格行为规则(试行)》进行宣讲和解读,要求旅游经营者认真落实相关规定特别是执行好旅游景区“餐前消费确认”等新规,促进旅游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全面规范旅游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此外,大庆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还将加大冬季旅游市场价格检查巡查力度,对存在问题较多、屡查屡犯、主观恶意明显、社会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理,并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冬季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优化旅游服务环境的通知》要求,将严重失信的旅游经营者列入“黑名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有效发挥震慑作用,营造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

关闭
本站部分图文内容取自互联网。您若发现有侵犯您著作权行为,请及时告知,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侵权作品、停止继续传播。
版权所有©中国旅游联盟网, Copyright 2006-2008 
电话:4000161890 传真:4007085198转6813888(全国免长途) 联系管理员:web@cnta.net
地址:烟台市芝罘岛东路35号 QQ:156994168 MSN:dfcy@hotmail.com 备案编号:鲁ICP备050228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