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黑龙江省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通知》明确黑龙江省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由副省长程志明为总召集人,成员包括省文化和旅游厅等11家相关单位。联席会议主要职责为统筹协调全省文物安全工作,研究制定打击文物犯罪、遏制文物行政违法行为、加强文物安全的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协调解决涉及文物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等。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和旅游厅,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通知》明确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主动研究加强文物安全保护工作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黑龙江省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拓宽了文物保护和监督途径,提升了文物保护的社会参与度,增强文物保护的“守护力量”。对加强黑龙江省文物安全保护工作,坚决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提供了长效性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