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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列入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名单
发布日期:2019/4/13 来源:福建省旅游宣传中心 点击次数:612次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名单,福建省的福州市列入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名单,宁德市古田县溪山书画院建设、管理、服务模式列入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名单。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从2011年开始,每2年为一个周期,是原文化部、财政部在“十二五”期间开展的一项重大文化惠民项目。截至目前,国家共组织了4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福建省的厦门、三明、福州、泉州和艺术扶贫机制建设、村级文化协管员队伍建设、激情广场大家唱活动、古田县溪山书画院建设、管理、服务模式先后获得示范区(项目)创建资格。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文旅部的关心支持下,省文旅厅加强指导、强化督查,示范区创建城市和示范项目创建单位发挥主体作用,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探索积累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其中,厦门在2013年、三明在2016年成功通过国家验收,荣获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荣誉称号。艺术扶贫机制建设、村级文化协管员队伍建设、激情广场大家唱活动示范项目也顺利通过国家验收。三明市在创建第二批示范区过程中,先行先试,主动作为,形成了“六联六创”的工作经验,即设施联建,创网络化服务体系;活动联抓,创多样化服务路径;部门联动,创集聚化服务平台;组织联盟,创社会化服务环境;培训联办,创专业化服务队伍;机制联立,创常态化服务格局。这个经验被列入了福建省全面深化改革第一批可复制推广典型经验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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