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套落实2017年8月佛山出台的《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近日,佛山正式印发了《佛山市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下简称《政策》)。《政策》共10条,按照“推动文化产业成为经济发展新动能、消费增长新引擎、城市形象新名片”3个定位,聚焦“打造新龙头,培育新增长点,发展新业态,建设新平台”4个目标,强调“7个鼓励、3个优化”(鼓励做大做强、融合发展、集聚发展、社会投资、文化消费业发展、高端人才创业和文化金融合作,优化产业结构、服务平台建设和土地资源供给),全面推动文化产业融合发展。
扶持范围更广。此次出台的《政策》,扶持范围更广,新增文化制造企业、批发企业、初创企业、来佛山投资的知名文化企业、实体书店、演出票务机构、艺术品拍卖机构等企业机构和4K、游戏、高端文化装备制造等产业作为扶持对象,既对创意设计、高端制造、文化消费等产业进行扶持,又兼顾人才引进、金融合作、服务平台、土地供给等配套资源扶持鼓励,还注重鼓励发挥佛山制造业优势,促进文化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通过拓宽扶持范围,补齐了文化产业政策短板和空白,为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形成一批优势文化产业集群,促进文化产业与科技、金融融合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打下坚实基础。
扶持力度更大。此次《政策》扶持对象更精准,扶持条件和标准更清晰,扶持力度更大。如《政策》第三条则明确对考核合格的市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给予每个最高60万元、每年总额最高为30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成功认定为国家、省、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资格的企业,一次性分别予以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补贴。此外,对文化高新技术企业、文化产业创业平台、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产业等扶持对象,《政策》均加强了扶持力度,为推动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形成一批优势文化产业集群,打造空间集聚、创新力强、业态多元、特色鲜明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形成了政策支撑。
扶持更具前瞻性。《政策》面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对目前佛山匮乏又亟需引进的文化业态进行扶持,为提升佛山文化产业企业在粤港澳大湾区的行业竞争力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如对知名企业投资的补贴,对新建园区、总部落户和建成并取得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的补贴,对演出票务机构、国际国内知名艺术品拍卖机构落户的补贴,对知名设计团队落户的补贴,对以投资方式支持佛山文化企业发展的补贴等,均体现出鼓励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的政策导向,显示出把握文化产业发展趋势的前瞻性,将有力推动文化产业成为经济发展新动能、消费增长新引擎、城市形象新名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