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按照陕西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批旅游示范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并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了省级旅游示范县的具体验收工作。
会议指出,省级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是陕西在全国率先开展的一项改革工作,是破解陕西县域旅游经济发展短板的重要举措。各县区要深刻认识省级旅游示范县创建的重要意义,明确省级旅游示范县验收的任务,把验收作为旅游业创新改革发展的新起点、新动力,助力陕西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