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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消费为引领迎接文旅产业大发展时代
发布日期:2019/8/27 来源:中国旅游报 点击次数:610次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等之后,国家层面出台的又一重量级、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文化和旅游部成立以来,国家出台的第一个综合性文旅产业发展促进文件。

  《意见》是在消费正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文化和旅游消费提质升级的大背景下发布的。《意见》的出台,对于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质量,丰富文化和旅游产品及服务供给,优化文化和旅游消费结构及消费环境,进一步增强文化和旅游产业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提升文化和旅游产业竞争力,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文化和旅游产业将进入大发展时代。

  《意见》重点突出,强调通过明确的任务、示范引领的榜样作用和具体举措来实现目标。《意见》以理念、路径、供给和监管为核心,系统布局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九大任务和两大保障措施,具有五方面鲜明特点。

  一是更坚定的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提供更加优质、优惠、便捷、丰富的文旅产品和服务,激发居民、游客内在消费动力。《意见》提出景区门票减免、淡季免费开放、演出门票打折、打造群众身边的文化消费网点、拓展文化和旅游信贷产品以及网络在文化和旅游场所更便捷应用等内容,将居民、游客需求放在首位,真正做到了惠民便民,将进一步优化文化和旅游消费环境。

  二是更清晰的实施路径。通过试点示范、消费集聚区打造等多种手段,更加有效地推动文化和旅游消费提质升级,培育形成区域经济新增长极。示范区打造是本次《意见》的亮点之一。《意见》提出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休闲农业示范县、乡村旅游重点村、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等内容,符合各地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基础和产业发展阶段有差异的实际,通过示范引领和榜样作用,易于在全国形成风格多样、符合实际的消费促进模式,进而带动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提质升级和发展壮大。《意见》提出鼓励建设集合文创商店、文化娱乐场所等多种业态的消费集聚地,建设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等内容,契合市场的一站式消费心理,能够加速形成各地综合性文化和旅游消费中心,激发消费潜力,并通过发挥集聚区协同和带动效应,形成各地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

  三是更丰富的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体系。通过提质升级和丰富完善原有产品体系,培育发展夜间经济和产业融合新业态等多种手段,形成供需两端的正向循环激励,提升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质量与竞争力。《意见》对于丰富、优化、完善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体系给出全面指引。《意见》提出推动景区设施设备更新换代、产品创新和项目升级、布局优化等内容,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景区吸引力。同时,丰富完善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体系,一方面借助技术、创意等手段,推动文化旅游演艺产品、广播电视消费产品、文创产品、参与式和体验式消费项目发展;另一方面,基于消费需求变化,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文化和旅游产品体系,推动租赁式公寓、星级旅游民宿等业态优化升级,培育打造高品位休闲街区和度假产品,完善商务会展游、自驾车旅游、海洋海岛游、体育旅游、森林旅游、康养旅游、红色旅游等产品形态,形成更加丰富、多元、多层级的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体系,满足不同阶层、不同年龄游客的消费需求。

  发展夜间经济和文化旅游科技融合业态是《意见》的又一亮点。《意见》提出大力发展夜间文旅经济,开展夜间游览,丰富夜间演出、餐饮、购物、书店等业态,对于向时间要效益,充分释放居民、游客夜间消费需求,培育区域经济新增长点,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意见》突出强调了现代技术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提出发展基于5G、VR、AR、AI等技术的沉浸式体验内容,以及网络音乐、网络表演等数字内容和可穿戴设备产品,这些为年轻人所热爱的新消费形态的发展,不仅能够引领消费,释放市场消费潜力,对提升产业融合水平也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

  四是更高效的监管手段。通过信用体系建设和大数据手段,对市场主体形成更有效的监管和引导。《意见》提出完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将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通过信息公开和黑名单制度,推动形成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督双重约束下的企业诚信行为。《意见》提出指导各地建立文化和旅游消费数据监测体系,整合共享数据资源,将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借助大数据技术分析市场消费趋势、完善消费政策、优化消费体验服务等提供决策依据。

  五是更明确的发展目标。通过设定量化指标,将文化和旅游消费环境的优化、供给的完善、品质的提升等落到实处。《意见》提出到2022年实现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银行卡或移动支付全覆盖,互联网售票和4G/5G网络覆盖率超过90%,5A级景区全面实行门票预约制度等目标,对于进一步提升游客旅行体验具有现实意义。《意见》提出到2022年建设30个示范城市、100个试点城市,培育30个以上旅游演艺精品项目,200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30个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等内容,通过目标引领,推动各地供给变革、提质升级,对于全面提升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品质,增强供给能力,形成文化和旅游产业新增长点,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进入了以消费为引领的新时期。随着文化和旅游消费环境不断优化、消费结构更加合理、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加丰富,文化和旅游产业带动经济发展的经济功能和提升国民幸福感的社会功能将更加凸显,文化和旅游产业将步入以全面品质提升为特点的快速发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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