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快推动特色小镇和小城镇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贵州将加快实施“3个1工程”,推动全省100个示范小城镇提档升级,培育和创建100个省级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加快推动全省1000多个小城镇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各地可结合产业布局,循序渐进培育一批“市郊镇”“市中镇”“园中镇”“镇中镇”等不同类型、具有特色产业的特色小镇,也可依托小城镇良好的交通区位和独特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特色风物,创建一批休闲旅游、商贸物流、健康养生等特色小城镇。坚持宜游则游,结合发展全域旅游、山地旅游,依托重点旅游景区景点,丰富山地旅游业态,打造一批休闲度假、健康养生的旅游小镇。加强山水形态、传统民居、民族风情、文化遗产的研究和保护,因地制宜把民族文化、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三线文化、山地文化等融入特色小镇和小城镇规划建设中。留住乡愁古韵,塑造特色风貌,深入挖掘地方民居、传统文化、特色风物,将提炼形成的典型文化符号和建筑元素广泛运用到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空间及主要公共建筑、重要节点,切实提高特色小镇和小城镇的可阅读性和可识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