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日在京召开的北京市落实国务院调法调规暨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所明确的9条开放措施涉及的行政法规、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设定的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已调整到位,为相关开放措施落地实施提供了法治保障。其中包括文旅领域有关措施。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支持在京设立并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游业务;允许在京设立的外商独资经营旅行社试点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赴台湾地区除外)。据介绍,这两项开放措施有助于进一步丰富出境旅游市场的旅游产品供给,加强行业内部良性竞争,引入国际旅游市场的先进理念和经营模式,刺激旅游市场的投资和消费,更好满足游客日益增长的旅游文化精神需求。
在文化艺术业,选择娱乐业聚集的特定区域,允许外商投资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娱乐场所,不设投资比例限制;选择文化娱乐业聚集的特定区域,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并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服务。据介绍,这几项开放措施都是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围绕推进文化中心建设而推出的,将助推文化艺术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丰富文化市场经营主体,有利于将国内外优秀演出剧节目引入北京演出市场,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也有利于拉动文化消费,促进北京文化市场更加繁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