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经济转型,旅游产业受到冲击,有业者认为,基于自主旅游的理念和架构、创新探索新时代的定制旅游,是未来旅游产业领域最应该去研究把控的重大理念和方向,此次讨论下有关定制旅游的内容。
1、定制旅游的定义
根据原国家旅游局《旅行社服务通则》规定,定制旅游是指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根据旅游者的需求,单独设计行程、报价并提供服务的专项产品及服务,包括单项旅游服务、会议旅游服务、奖励旅游服务、特种旅游服务等。这是现有的规范框架下对定制旅游的一个官方的定义。
2、定制旅游的法律属性
按照定制旅游在订立合同时适用的合同种类及内容不同,可分为两类不同的法律属性,一类是包价旅游合同,另一类是委托(代订)服务合同。两者有以下区别:
第一,制定的法律依据不同。包价旅游合同是根据旅游法第一百一拾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委托服务合同是根据旅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第二,行程安排不同。包价旅游合同,旅行社预先安排行程,旅行社掌控行程安排决定权和供应商采购决定权,旅行社应按照《旅游法》相关规定,在行程开始前提供旅游行程单由旅游者签收,旅游行程单是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委托服务合同,旅游者掌控行程安排决定权和供应商采购决定权,旅行社不提供旅游行程单,只提供委托代订清单,委托代订清单可以列多项推荐的游览项目,可以供旅游者选择。
第三,组团不同。包价旅游合同,主要适用跟团游,可以在出团前向旅游者提供出团通知书;委托服务合同,不适用跟团游,没有出团通知书,可以按代订事项出具出行通知书。
第四,发票的事由不同。包价旅游合同,三要素之一是旅游者以总价支付,发票上是旅游费、团费及总金额;委托服务合同,发票上各项代订事项及金额要分别列明。
第五,转委托不同。包价旅游合同可以是旅行社委托履行辅助人来提供服务。但是委托服务合同根据旅游法第74条的规定,应当由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来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如果转委托,必须要经旅游者同意。
第六,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不同。包价旅游合同,旅行社应依法对旅游者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包括选择合格供应商、对旅游产品安全评估、告知[说明警示提示]、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事后救助义务);委托服务合同,旅行社承担选择合格代订服务供应商的义务及代订高风险项目的风险提示义务;此外的安全保障义务由终端服务供应商承担。
旅行社充分理解定制旅游的法律属性,正确选择定制旅游适用的合同,能有效规避经营风险,使旅行社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