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游客!请您登陆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新闻  
 热点资讯排行
免费旅游信息发… (7-19)
中国旅游联盟2… (9-20)
热烈祝贺中国旅… (6-19)
中国旅游联盟网… (7-19)
中国旅游诚信宣言 (7-21)
烟台市导游服务… (12-28)
热烈祝贺中国旅… (1-14)
热烈祝贺中国旅… (1-14)
第五届全国旅游… (12-26)
第十七届全国旅… (10-31)
更多>>
 
  关键字:
行业新闻
   
山东省力争3年内培育1000个景区化村庄
发布日期:2020/4/27 来源: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点击次数:6334次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五部门23日联合制定发布《关于开展村庄景区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2022年底,力争建成1000个左右景区化村庄,促进美丽乡村向景区化乡村转型升级。
  一是依托乡村自然风貌开发设计。《意见》强调,景区化建设要紧紧依托乡村自然风貌,注重保护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强化村落布局和景观协调搭配,并根据当地资源禀赋、区位交通条件等特点,保留乡风、乡味、乡情、乡貌和乡愁,因地制宜设计开发旅游产品,丰富旅游业态,防止照搬照抄和大拆大建,培育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景区化村庄。
  二是创新“旅游+”的特色发展模式。《意见》提出,在培育景区化村庄的过程中,山东将创新“旅游+”的特色发展模式,深度开发农旅融合产品,丰富旅游业态,拉长产业链条,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可持续产业支撑,同时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鼓励和引导农民主动参与建设,探索“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新型发展模式,带动村民增收致富。
  三是围绕游客多元需求丰富旅游业态。《意见》明确,景区化村庄将围绕游客多元需求发展旅游业态,针对不同游客市场,实现个性化、差异化、分层化的村庄业态建设,发挥山区、平原、滨海、海岛的资源优势,挖掘乡村生态、生产和生活的个性特色。山东也将以产业融合为契机,推动村庄景区化建设与农、林、牧、副、渔等传统乡村产业的融合,培育发展乡村休闲度假、研学旅游、养生养老、创意农业等新兴旅游业态。 
  四是部门联动整合资源。在未来3年里,山东将通过部门联合、资源整合、政策聚合、环境保障和综合考核等方式,把“村庄业态完善、配套设施齐全、管理服务规范、生态环境优良”四个方面建设作为基本考核点,积极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庄按照国家A级旅游景区核心标准进行建设,培育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景区化村庄。
关闭
本站部分图文内容取自互联网。您若发现有侵犯您著作权行为,请及时告知,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侵权作品、停止继续传播。
版权所有©中国旅游联盟网, Copyright 2006-2008 
电话:4000161890 传真:4007085198转6813888(全国免长途) 联系管理员:web@cnta.net
地址:烟台市芝罘岛东路35号 QQ:156994168 MSN:dfcy@hotmail.com 备案编号:鲁ICP备050228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