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市旅游质监所获得“浙江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中共浙江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关于表彰浙江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示范单位、先进单位和行风建设先进个人的决定》(浙纪[2007]56号)。 浙江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是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于2007年在全省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相对较多的政府部门和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共事业部门(企业)所属的基层站、所、队和办事窗口单位,开展的民主评议基层站所的活动。杭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以下简称杭州旅游质监所)根据省、市纪委和旅游主管部门的部署,把“作风建设年”活动与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以创建促发展、促工作,以创建推动旅游执法的规范化和监督服务的优质化。 杭州市旅游质监所在统一思想认识,认真深入学习讨论的基础上,专门成立了以所长徐连宏为组长的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领导小组,根据 “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紧紧围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工作标准,强化干部教育、规范内部管理、狠抓廉政建设,扎实创建活动的基础。坚持以游客的呼声为第一信号、以游客的需求为第一要务、以游客的满意为第一标准,受理处理游客在旅游中遇到的服务质量投诉,做到游客满意。以服务上门,宣传政令;分类指导,抓住重点;监督到位,严查违规为手段,帮助企业维护好合法权益,做到企业满意。 扎实的创建活动既有力地促进了工作,也为杭州市旅游质监所赢得了荣誉。2004年杭州市旅游质监所被中共杭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被浙江省旅游局评为旅游质监工作“优秀单位”;2004年、2005年连续两年被杭州市旅游委员会评为满意单位(处室);2006年被评为优秀单位;2005—2006年度所党支部还被市旅委机关党委评为“先进党支部”,2007年再获“浙江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08年3月31日,在杭十余家新闻媒体专门到质监所进行了集中采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