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日前决定,命名朝阳市等22个城市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其中地级市10个、县级市12个,加上此前国家旅游局命名四川省南充市和西昌市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2006年国家旅游局创优验收城市共有24个城市。 11个地级市分别为:辽宁省朝阳市、营口市,浙江省台州市,安徽省池州市、铜陵市,江西省上饶市,河南省平顶山市,湖南省株洲市,四川省南充市,甘肃省酒泉市、平凉市。 13个县级市分别为:河北省武安市 ,江苏省金坛市、东台市,浙江省江山市,山东省海阳市、龙口市、章丘市,四川省西昌市、华蓥市、邛崃市,陕西省韩城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博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