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商贸旅游业的若干措施》表示,宝安区将从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商贸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子项,为符合条件的商贸旅游企业提供补贴、奖励。上年度全国连锁百强企业前30名或深圳市连锁10强企业在宝安开设直营门店的,经营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补贴20万元。对获得全国连锁百强的本区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100万元。对在宝安新建并获得国家旅游局评定的五星级酒店给予奖励,其中五星级酒店奖励2000万元,白金五星级酒店奖励5000万元。
对在宝安投资建设并获得国家旅游局3A、4A、5A级评定的旅游景区(点),一次性分别奖励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对首次在宝安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和规模的品牌展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逐步缩小商业服务与一般工业电价的差价,降低商贸旅游企业经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