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记者今日从自治区旅游局了解到,2006年全区各级旅游质监所共接到旅游投诉497件,正式受理458件,与去年相比减少了22.5%,经质监所依法进行协调,旅游企业为消费者赔偿金额29万元。
据悉,入境游投诉为9件,占受理总数的1.97%,与去年相比减少50%;国内游投诉为442件,占受理总数的96.51%,与去年相比减少21.21%;出境游投诉为7件,占受理总数的1.53%,与去年相比减少41.67%。
在投诉的问题中,游客投诉与2005年相比,数量下降,基本集中在旅行社、饭店、景区(点)三方面。投诉旅行社的282件,占总数的61.57%;投诉饭店的68件,占总数的14.85%;投诉景区(点)的47件,占总数的10.26%;投诉交通的11件,占总数的2.4%;投诉购物的4件,占总数的0.87%;投诉餐饮的2件,占总数的0.44%,与去年11件相比减少81.82%;其他投诉44件,占总数的9.61%,与去年45件相比减少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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