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游客!请您登陆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新闻  
 热点资讯排行
免费旅游信息发… (7-19)
中国旅游联盟2… (9-20)
热烈祝贺中国旅… (6-19)
中国旅游联盟网… (7-19)
中国旅游诚信宣言 (7-21)
烟台市导游服务… (12-28)
热烈祝贺中国旅… (1-14)
热烈祝贺中国旅… (1-14)
第五届全国旅游… (12-26)
第十七届全国旅… (10-31)
更多>>
 
  关键字:
行业新闻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发布会
发布日期:2007/3/21 来源:中国国家旅游局 点击次数:4285次

  由于缺乏统一的出境游合同文本,导致旅行社和旅游者的纠纷不断,这种局面将在今后得到有效缓解。3月20日,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宣布该示范文本将从发布之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据悉,出境旅游示范文本是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一年多的调查研究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旅游业相关法规,根据出境旅游活动的规律制定的文本。出境游示范文本明确了出境游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具有指导性、规范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的特点。
  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张希钦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出台“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是深入开展诚信旅游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和净化出境旅游市场的治本之策,也是维护旅游者和出境组团社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
  张希钦要求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旅游市场监管中要正确引导当事人签订和使用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充分发挥示范文本的作用,把推行示范文本与加强出境旅游市场行业管理结合起来。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各出境组团社要充分利用示范文本,规范、平衡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避免霸王条款,有效减少合同纠纷。此外,各出境组团社要以此次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推行为契机和手段,促进本企业的诚信经营、诚信服务。在经营出境旅游业务中按约履行义务,不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和合同规定的义务,勇于承担应负的责任。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和管理司副司长黎晓宽表示,国家旅游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示范文本对维护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权益、促进出境旅游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加发布会的90多家北京地区出境组团社的代表对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发布表示欢迎。港中旅国际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组织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学习和培训。
  据介绍,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由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印制、发行。目前出境组团社可点击下面的链接进行下载。(赵书军 龚利仁)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关闭
本站部分图文内容取自互联网。您若发现有侵犯您著作权行为,请及时告知,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侵权作品、停止继续传播。
版权所有©中国旅游联盟网, Copyright 2006-2008 
电话:4000161890 传真:4007085198转6813888(全国免长途) 联系管理员:web@cnta.net
地址:烟台市芝罘岛东路35号 QQ:156994168 MSN:dfcy@hotmail.com 备案编号:鲁ICP备05022832号